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务院 >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叶枫2023-12-29【全国人大】人已围观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青海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驻青海省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1979年8月召开的青海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成立。
很赞哦! ()
上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下一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随机图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广西壮族自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陕西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海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海南省的19个省辖市、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海南省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新疆维吾